【正修時及未修時應如何行】

 正行分二:一、總共修法,二、此處修法。 今初

  「正修時應如何」的第二部分是「正行」。「正行」就是正式起修,再分為,「總共修法」和「此處修法」。

 所言修者。謂其數數於善所緣,令心安住,將護修習所緣行相蓋從無始,自為心所自在,心則不為自所自在,心復隨向煩惱等障,而為發起一切罪惡。此修即是,為令其心,隨自自在,堪如所欲,住善所緣此復若隨,任遇所緣,即使修者,則於所欲,如是次第,修習爾許,善所緣境,定不隨轉。返於如欲善所緣境,堪任安住,成大障碍若從最初令成惡習,則終生善行,悉成過失。故於所修諸所緣境,數量次第,先須決定次應發起猛利誓願,謂如所定,不令修餘即應具足憶念正知,而正修習,如所決定,令無增減

  所言修者。謂其數數於善所緣,令心安住,將護修習所緣行相。首先說明「總共修法」。什麼叫修呢?修就是把我們的心,安住在善所緣境上,這樣不斷的練習,就叫做修。善所緣境,就是我們所修習的內容。譬如說,修七支供養中的禮敬諸佛,就很專心把諸佛,和自身清楚的觀想出來,這時的觀想境,就是善所緣,然後把心安住在這個觀想境上,如果有昏沈或是散亂的現象,把心收攝回來,再度將它安住在所緣境上,這樣不斷的將護我們的心,修習所緣行相(內容),就叫做修。

  蓋從無始,自為心所自在,心則不為自所自在,心復隨向煩惱等障,而為發起一切罪惡。此修即是,為令其心,隨自自在,堪如所欲,住善所緣。為什麼要修呢?因為從無始以來,我們的心,是隨著第八意識的種子,遇外緣就生現行,現行再回薰到第八意識,成為未來的種子,如此種子生現行,現行生種子,而主宰了三世因果、六道輪迴。所以我們的心,是完全不能作主,不能自在的,只能隨煩惱的種子,不斷地發起身語意三業的惡行。修的意思,就是不斷地訓練我們心,讓它能隨自己的心意,安住在善所緣境上,不再隨煩惱或外境轉,如此才能修一切善行,成就一切功德。

  此復若隨,任遇所緣,即使修者,則於所欲,如是次第,修習爾許,善所緣境,定不隨轉。返於如欲善所緣境,堪任安住,成大障碍。但是,如果你在修的時候,對於所緣境隨意的更換修習,或者是依自己所希望的數量、和次第來修的話,是沒有辦法修好的。而且不但修不成就,當我們想把心安住在善所緣境上時,反而無法任意安住,而成了修行的大障礙。

  若從最初令成惡習,則終生善行,悉成過失。故於所修諸所緣境,數量次第,先須決定。若是一開始修行,就養成這個任意修的壞習慣的話,即使精進修行一輩子,所有的善行,也將成為過失。所以,對於修習所緣境的內容,它的數量和次第,首先要作好決定。

  次應發起猛利誓願,謂如所定,不令修餘。一旦決定了之後,就當發起猛利的誓願。任何情況之下,都按照所定的內容、數量和次第來修,絕不修習其他。

  即應具足憶念正知,而正修習,如所決定,令無增減。修的時候,應該具足正念和正知力來修。對於所決定修習的內容,也絕對不任意的增減或改變(心能安住於善所緣時,是正念力;檢查自己的心,有沒有落入昏沈或散亂中,是正知力)。

 此處修法者。先應思惟依止勝利速成佛等,及不親近所有過患,謂能引發現法後世諸大苦等次應多起防護之心,謂不容蓄,分別尊長過失之心。隨自所知,應當思惟,戒定智慧聞等諸德,乃至自心未起清淨行相信時,應恆修習次應思惟如前經說,於自,已作當作諸恩,乃至未發誠敬而修

  此處修法者。先應思惟依止勝利速成佛等,及不親近所有過患,謂能引發現法後世諸大苦等。其次介紹「此處修法」。修道的內容,實際上包括了從依止善知識開始,到本論最後的止觀為止,都是應當修習的部分。這裡說明修法的內容,首先是應該思惟依止善知識的殊勝利益,譬如能快速成佛等;以及不善依止善知識所有的過患,譬如能引發現世和後世的種種大苦等。

  次應多起防護之心,謂不容蓄,分別尊長過失之心。隨自所知,應當思惟,戒定智慧聞等諸德,乃至自心未起清淨行相信時,應恆修習。其次,應多起防護尋求上師過失的心,就是偶而現起,也應當立即停止,盡自己能力所及的,去思惟上師的戒、定、慧、多聞等功德,一定要將這個尋求過失的心念改轉過來。如此恆常的修習,一直到清淨的信心生起來為止

  次應思惟如前經說,於自,已作當作諸恩,乃至未發誠敬而修。接下來,再思惟前面所說,應當如何發起恭敬、承事、供養善知識。對於自己已經做到的,和還沒有做到的部分,詳細的思惟檢查,多修隨念上師的深恩,而起敬重的心。如此恆常的修習,一直到真實的生起恭敬、供養、承事為止。

 後時如何行者。應將所集眾多福善,以猛利欲由普賢行願,及七十願等,迴向現時畢竟諸可願處如是應於晨起、午前、午後、初夜,四次修習。此復初修,若時長久,易隨掉沉自在而轉。此若串習,極難醫改,故應時短,次數增多。如云:「有欲修心,即便截止,則於後次心欲趣入。若不爾者,見座位時,即覺發嘔。」若待稍固時漸延長,於一切中,應離太急太緩加行過失。由此能令障碍減少,疲倦惛沉等亦當消滅。

  後時如何行者。應將所集眾多福善,以猛利欲由普賢行願,及七十願等,迴向現時畢竟諸可願處。「正修時應如何」的第三部分是「完結」。修完正行以後,應該將修行所集的所有福德、善根、依普賢行願,或七十願等內容,以猛利的欲樂心,迴向給一切眾生,希望能夠成就圓滿眾生現時和畢竟的一切願望。

  如是應於晨起、午前、午後、初夜,四次修習。一般修行,是一天四座,分晨起、午前、午後、初夜四次來修習。在印度,將一天的時間,分為晝夜六時。白天三時,是晨起、午前、午後;夜間三時,是初夜、中夜、後夜(中夜是睡眠的時間)。每一時是四個鐘頭。

  此復初修,若時長久,易隨掉沉自在而轉。此若串習,極難醫改,故應時短,次數增多。對於初修的行人,剛開始起修,時間不適合太長,如果時間過長,容易有掉舉(細的散亂),或是昏沉的現象產生。若是如此串習久了,養成了壞習慣,每次修行不是掉舉,就是昏沉,心永遠無法安住在所緣境上,久修以後,就很難改正過來。所以,在初修的時候,時間應該短,次數應該多。

  如云:「有欲修心,即便截止,則於後次心欲趣入。若不爾者,見座位時,即覺發嘔。」就像經論中所說的:「修到情況最好的時候,就趕快停止,這樣保有一個歡喜修行的心,等到下次再修的時候,便能很快的進入情況。如果不是這樣的話,以後見到座位,就會覺得厭惡,乃至發嘔。」

  若待稍固時漸延長,於一切中,應離太急太緩加行過失。由此能令障碍減少,疲倦惛沉等亦當消滅。如此修習,一直到穩固了以後(所謂穩固,就是心能安住所緣),再把時間逐漸的延長。在修行的過程當中,應該遠離太急(容易散亂、掉舉),或者是太緩的過失(太緩,又容易心生懈怠)。這樣來修的話,就能減少修行上的障礙,而且疲倦、昏沉等現象,也能消除。

 未修中間如何行者。總之雖有禮拜旋繞及讀誦等,多可行事,然今此中正主要者,謂於正修時勵力修已,未修之間,若於所修行相所緣,不依念知,任其逸散,則所生德,極其微尠。故於中間應閱顯說此法經論。數數憶持,應由多門,修集資糧生德順緣。亦由多門,淨治所有違緣罪障。一切之根本應如所知,勵力守護所受律儀。故亦有於所緣行相淨修其心,及律儀戒積集資糧三法之上,名為三合而引導者。

  未修中間如何行者。「正明修法」的第二項,是「未修中間應如何」。一切的惡業,多半是由於在未修時,身心放逸而起的,所以在未修中間,應如何來行,便顯得格外重要了。

  總之雖有禮拜旋繞及讀誦等,多可行事,然今此中正主要者,謂於正修時勵力修已,未修之間,若於所修行相所緣,不依念知,任其逸散,則所生德,極其微尠。未修中間,雖然有禮拜、經行,以及讀誦等多種方法可修,但是最重要的是繫念正修。因為即使在正修時,非常的精進修習,如果在未修中間,對於所修的善所緣境,沒有依正念、正知力來攝持,而任其放逸、散亂的話,這樣修行所生的功德,也是微乎其微。

  故於中間應閱顯說此法經論。數數憶持,應由多門,修集資糧生德順緣。亦由多門,淨治所有違緣罪障。一切之根本應如所知,勵力守護所受律儀。這就是為什麼在未修中間,仍然應該修行的原因。在未修中間,究竟有那些是應該行的呢?你應該閱讀有關的經論;或者經常憶持,修集資糧、功德的方法,以增加修道的順緣;也應該修習多種淨治業障的法門,以除去障道的違緣;更應該勵力守護,所受的戒律。因為戒律是一切修行的根本,根本不立,無以成道。

  故亦有於所緣行相淨修其心,及律儀戒積集資糧三法之上,名為三合而引導者。也有說是修習淨治業障、善護律儀戒,以及修積集資糧這三種方法,稱為「三合」,來引導行人。

 復應學習四種資糧,是易引發奢摩他道,毘缽舍那之正因,所謂密護根門,正知而行,飲食知量,精勤修習悎寤瑜伽,於眠息時應如何行。

  復應學習四種資糧,是易引發奢摩他道,毘缽舍那之正因,除此之外,還應該學習四種資糧,因為它是最易引發禪定和智慧的正因。(奢摩他,是修止;毘缽舍那,是修觀)。

  所謂密護根門,正知而行,飲食知量,精勤修習悎寤瑜伽,於眠息時應如何行。那四種資糧呢?一、密護根門;二、正知而行;三、飲食知量;四、精勤地修習悎寤瑜伽,就是在睡眠時,應該如何來行。

 初中有五。以何防護者,謂徧護正念及於正念起常委行。其中初者,謂於防護根門諸法,數數修習令不忘失。二者謂於正念,常恆委重而修習之。何所防護者,謂六種根。從何防護者,謂從可愛及非可愛,六種境界。如何防護,其中有二,守護根者,謂根境合,起六識後,意識便於六可愛境六非愛境,發生貪瞋,應當勵力,從彼諸境護令不生。即以六根而防護者,若於何境,由瞻視等,能起煩惱,即於此境,不縱諸根而正止息。其守護根者,是於六境,不取行相,不取隨好。若由忘念煩惱熾盛,起罪惡心,亦由防護而能止息。取行相者,謂於非應觀視色等,正為境界,或現在前,即便作意彼等行相,現前往觀。取隨好者,謂於六識起後,能引貪瞋癡三之境,意識執持,或其境界,雖未現前,由從他聞,分別彼等。防護為何者,謂從雜染守護其意,令住善性,或無記性。此中所住無覆無記者,謂威儀等時,非是持心住善緣時。

  初中有五。以何防護者,謂徧護正念及於正念起常委行。其中初者,謂於防護根門諸法,數數修習令不忘失。二者謂於正念,常恆委重而修習之。第一密護根門,有五:一是以何防護。意思是說,用什麼來防護?以正念普防護;以及對於正念,起恆常殷重的修行。以正念普徧防護,是經常練習防護六根門頭的方法(六根,是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、意根),如不取形相、不取隨好等。對於正念,起恆常殷重的修行,是說經常殷重地修習,讓心能住在正念當中。

  何所防護者,謂六種根。二是防護什麼?就是防護六根門頭。

  從何防護者,謂從可愛及非可愛,六種境界。三是從那裡防護?從六根面對六塵後,所產生可愛,以及不可愛的六種境界上去防護。(眼根對的是色塵;耳根對的是聲塵;鼻根對的是香塵;舌根對的是味塵;身根對的是觸塵;意根對的是法塵。)

  如何防護,其中有二,守護根者,謂根境合,起六識後,意識便於六可愛境六非愛境,發生貪瞋,應當勵力,從彼諸境護令不生。四是如何來防護?其中分為守護根,和以六根而防護。守護根,是說當六根面對六塵,加上了六識的分別後,意識就會對六種可愛境界生貪,於六種非可愛境界生瞋。所以守護根,就是從種種的可愛、非可愛境界當下,守護讓它不產生貪、瞋等煩惱。

  即以六根而防護者,若於何境,由瞻視等,能起煩惱,即於此境,不縱諸根而正止息。以六根而防護的意思,就是對於色塵、聲塵等六境來說,如果用我們的眼根、耳根去看、去聽,會引發煩惱的話,就不要對色塵、聲塵等境,放縱我們的眼根、耳根去看、去聽,如此防護,就能停止煩惱。

  其守護根者,是於六境,不取行相,不取隨好。因此,守護根就是對於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這六境,不取行相,不取隨好。

  若由忘念煩惱熾盛,起罪惡心,亦由防護而能止息。若是能以六根防護,即使因為妄念、煩惱,而起了想要造業的罪惡心,也能由於防護六根而得到平息。

  取行相者,謂於非應觀視色等,正為境界,或現在前,即便作意彼等行相,現前往觀。再進一步解釋,什麼是取行相呢?取行相,就是對於不應該去看、去聽的色、聲等境界現前時,心仍然向前去看、去聽。就是心取六種境界的行相。

  取隨好者,謂於六識起後,能引貪瞋癡三之境,意識執持,或其境界,雖未現前,由從他聞,分別彼等。什麼是取隨好呢?一旦取了六境的行相以後,意識就會引發貪(可愛境)、瞋(非可愛境)、痴(中庸境,不是可愛境,也不是非可愛境)這三種煩惱,而起了種種執著。或者是這些境界並沒有現前,而是聽別人說起,所引發的種種煩惱,也屬於取隨好。

  防護為何者,謂從雜染守護其意,令住善性,或無記性。此中所住無覆無記者,謂威儀等時,非是持心住善緣時。五是防護什麼呢?防護雜染。使我們的心,能安住在善性、或是無記性當中(無記性,是無所記別它的屬性,既不屬於善性,又不屬於不善性,所以另外歸屬一類,稱為無記性。無記性,又分有覆無記,和無覆無記。覆,是有煩惱的蓋覆。有覆無記,是和煩惱相應的無記性;無覆無記,是不和煩惱相應的無記性)。這裡所說,使心安住在無記性當中,指的是無覆無記性。如行、住、坐、臥四威儀動作的本身,是不與煩惱相應的,所以是無覆無記性。而不是指心住善所緣時,是無覆無記性的。

 正知而行者有二,何為所行事,於彼行正知。初中有二,謂五行動業及五受用業。其中初五之身事業者,謂若往赴所餘聚落餘寺院等。若從彼還。眼事業者,一若略覩,謂無意為先,見種種境。二若詳瞻,謂動意為先,而有所見。一切支節業者,謂諸支節,若屈若伸。衣缽業者,謂若受用及其受持三衣及缽。乞食業者,謂飲食等。寺內五種受用業中,身事業者,若行謂往經行處,或往同法者所,或為法故行經於道。若住謂住行處,同法親教,軌範尊重,似尊等前。若坐謂於床等上結跏趺坐。語事業者,謂若請受,曾所未受,十二分教,分別了解。諸已受者,或自誦讀,或為他說,或為引發正精進故,與他議論所有言說。意事業者,謂諸默然,若於中夜而正眠臥,若赴靜處,思所聞義。若以九心修三摩地,若正勤修毘缽舍那,或於熱季極疲倦時,於非時中起睡眠欲,略為消遣。晝夜二業者,謂於永日及初後夜,不應睡眠。此亦顯示身語二業,言睡眠者,顯示唯是夜間之業及是意業。

  正知而行者有二,何為所行事,於彼行正知。「四種資糧」的第二是「正知而行」。分「何為所行事」,以及「於彼行正知」兩部分。

  初中有二,為五行動業及五受用業。「何為所行事」,是說對於做那些事情的時候,要正知而行。就是五種行動業,和五種受用業。

  其中初五之身事業者,謂若往赴所餘聚落餘寺院等。若從彼還。眼事業者,一若略覩,謂無意為先,見種種境。二若詳瞻,謂動意為先,而有所見。一切支節業者,謂諸支節,若屈若伸。衣缽業者,謂若受用及其受持三衣及缽。乞食業者,謂飲食等。五種行動業,一是身事業:就是身體前往其他的村莊或寺院,和從這些地方回來,這其中所做的一切行動。二是眼事業:就是有關眼睛方面所做的事,一種是略略地看,無意間所見的種種境界;另一種是詳細的看,這是心先動念想要看,所見的種種境界。三是一切支節業:就是身體的種種動作,如彎屈、伸直等這些事情。四是衣缽業:就是有關接受以及使用,出家人的三衣和缽的種種事情。五是乞食業:是指托缽求飲食等這些事情。

  寺內五種受用業中,身事業者,若行謂往經行處,或往同法者所,或為法故行經於道。若住謂住行處,同法親教,軌範尊重,似尊等前。若坐謂於床等上結跏趺坐。寺內的五種受用業中,一是身事業:分行、住、坐三方面來說。行,是前往經行的地方,或是同法善知識的處所,以及往返的道路等。住,是在自己所居住的地方,或是在同法的親教師、軌範師、上師、相等於善知識等人的面前。坐,是在床上或者蒲團上盤腿打坐。

  語事業者,謂若請受,曾所未受,十二分教,分別了解。諸已受者,或自誦讀,或為他說,或為引發正精進故,與他議論所有言說。二是語事業:對於已經請求教授,或是還沒有接受教導的十二分教內容,分別的去了解。已經接受教導的部分,不論是自己讀誦,或者是為他人解說,還是為了能更精進的求了解而和他人共同議論,這所有的言說,都屬於語事業(十二分教,是將一切佛經,分為十二種種類各各的名稱:

  一、修多羅:是契經,經典當中直接宣說法義的長行文。由於是契於理、契於機的經典,所以稱為契經。

  二、祇夜:譯作重頌。就是為了重宣長行中的義理,所作的偈頌。

  三、伽陀:譯作孤起頌。就是不依長行,直接作的偈頌。

  四、尼陀那:譯作因緣。就是經中所說,見佛聞法因緣,以及佛說法教化因緣的地方。

  五、伊帝目多:譯作本事。就是佛說弟子過去世因緣的經文。

  六、闍多伽:譯作本生。是佛說自身過去世因緣的經文。

  七、阿毘達磨:譯作未曾有。是記載佛現種種神力,不可思議等事的經文。

  八、阿波陀那:譯作譬喻。就是經中所說,有譬喻的地方。

  九、優婆提舍:譯作論義。就是以佛法的道理來論義問答的經文。

  十、優陀那:譯作自說。就是無人問,而佛自說的經文。

  十一、毗佛略:譯作方廣。是宣說方正廣大之真理的經文。

  十二、和伽羅:譯作授記。是佛於菩薩授成佛之記的經文。)。

  意事業者,謂諸默然,若於中夜而正眠臥,若赴靜處,思所聞義。若以九心修三摩地,若正勤修毘缽舍那,或於熱季極疲倦時,於非時中起睡眠欲,略為消遣。三是意事業:沒有從事身、語二業的時候,就是在靜止沉默時,心中所作的種種事。比如在中夜睡眠的時候;或是往靜僻處,思惟佛法義理的時候;或者是以九心修禪定的時候;或正在勤修觀行的時候;以及熱季時,因為極度疲倦,在不該睡眠的時間起了睡眠欲,想辦法消除睡意的時候。(九心,是從引發禪定,到得定的九個次第。

  一、內住:是將心定於一個所緣的目標上。

  二、續註:是繼續延長定於目標的時間。

  三、安住:是當心由妄念向外馳散時,重新再回到所緣的目標上。

  四、近住:是斷除了散亂以後,心更能專注在所緣的目標上。

  五、調伏:能得正定,心生喜悅,由此可知正定的功德。

  六、寂靜:由於能調伏煩惱,所以知道散亂以及貪欲等五蓋的過失。

  七、最極寂靜:連最微細的昏沉和掉舉,也能極力的排除。

  八、專注一境:心能完全的專注在一個境界上。

  九、平等住:心自然的定於禪境上,不用特別留意或感覺,而是任運自然的保持定境。)

  晝夜二業者,謂於永日及初後夜,不應睡眠。此亦顯示身語二業,言睡眠者,顯示唯是夜間之業及是意業。四、五是晝夜二業:晝業,指白天和初夜後夜,這些不應該睡眠的時間,這也是指身語二業,在做些什麼事情。夜業,是指中夜睡眠的時間,也是指意業,在從事什麼活動。

 於此十事正知行者,謂隨發起若行動業,或受用業,即於此業先應住念,不放逸行。由彼二種所攝持故,應以何相而正觀察,如何方便而正觀察,即以是相,如是方便觀察正知。此中復有四種行相,初謂於其身事業等十種依處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於是處以是行相,如是觀察,譬如於其往返事業,如律所說,往返行儀,正了知已,即於其時正知現前,行如是事。二謂於其何種方所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於是方,以是行相如是觀察,譬如行時,應先了知沽酒等處,五非應行,除此所餘是可行處,於彼彼時,安住正知。三謂於其何等時分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於是時,以如是相如是觀察,譬如午前可赴聚落,午後不可,既了知已,即如是行,爾時亦應安住正知四於所有此諸事業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應於其爾所事業,以如是相,如是觀察,譬如宣說行時應當極善防護而入他家,所有此等行走學處,悉當憶念總之所有若晝若夜一切現行,悉應憶念,了知其中,應不應行,於進止時,一切皆應安住正知,謂我現前正行如是,若進若止,若如是行,則現法中不為罪染,沒後亦不墮諸惡趣,諸道證德未獲得者,即住能得正因資糧

  於此十事正知行者,謂隨發起若行動業,或受用業,即於此業先應住念,不放逸行。「正知而行」的第二部分,是「於彼行正知」。就是在從事前面所說,五種行動業,以及五種受用業的時候,心要住在正念當中,正知而不放逸行。

  由彼二種所攝持故,應以何相而正觀察,如何方便而正觀察,即以是相,如是方便觀察正知。用正念和正知,來攝持一切身等十業。看看應該是用什麼行相來作觀察,以什麼方法來作觀察,就以這個行相和方法來觀察,清楚的了知所作的一切。

  此中復有四種行相,初謂於其身事業等十種依處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於是處以是行相,如是觀察,譬如於其往返事業,如律所說,往返行儀,正了知已,即於其時正知現前,行如是事。這裡是以四種行相來作觀察,就是對於身事業等十種內容,應該以什麼行相、方法來作觀察,就以什麼行相、方法來觀察。譬如,第一種行相,是對於往、返的事情作觀察,就應該如戒律中所說,往、返的種種行儀,先了知以後,就在往、返的時候,心住正念,正知地行這些事。

  二謂於其何種方所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於是方,以是行相如是觀察,譬如行時,應先了知沽酒等處,五非應行,除此所餘是可行處,於彼彼時,安住正知。第二種行相,是對於所去的地方處所,應該以什麼行相、方法來作觀察,就以什麼行相、方法來作觀察。譬如,在行之前,就應該先知道賣酒、歌舞場、戲院、達官顯貴之家等五個場所,是出家眾不應該去的地方,除了這五個處所,其餘就是可以去的地方,所以在前去這些地方時,心中都是安住在正念正知當中。

  三謂於其何等時分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於是時,以如是相如是觀察,譬如午前可赴聚落,午後不可,既了知已,即如是行,爾時亦應安住正知。第三種行相,是對於做這些事情的時間,應該以什麼行相、方法來作觀察,就以什麼行相、方法來觀察。譬如,行頭陀行的出家眾,中午之前可以到村莊內托缽,中午以後就不能再到村莊上去,既然知道這個規定以後,在行托缽的時候,就應該安住在正念正知當中,絕不踰越而行。

  四於所有此諸事業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應於其爾所事業,以如是相,如是觀察,譬如宣說行時應當極善防護而入他家,所有此等行走學處,悉當憶念。第四種行相,是對於所有做的事情,應該以什麼行相、方法來作觀察,就以什麼行相、方法來觀察。譬如,出家眾在進入達官顯貴的家中時,應當善於防護自己的心念,所以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,就應該極力地憶念正知。

  總之所有若晝若夜一切現行,悉應憶念,了知其中,應不應行,於進止時,一切皆應安住正知,謂我現前正行如是,若進若止,若如是行,則現法中不為罪染,沒後亦不墮諸惡趣,諸道證德未獲得者,即住能得正因資糧。總而言之,不論白天、還是晚上,對於一切所做的事情,都應該清楚地了知,那些是該做、那些是不該做,在言行舉止、進退當中,心也都應該安住在正念正知當中,知道我現在正在做什麼,該繼續、還是該停止等等。如果每天都能這樣正知而行,這一世當中,就不會被罪業所染污,死後也不會墮三惡道,對於還沒有證道、功德還沒有圓滿的修行人來說,如此正知而行,也正是在積聚證道、功德的資糧。

 此與密護根門二者,如聖無著引經解釋而正錄取。若能勵力修此二事,則能增長一切善行,非餘能等特能清淨尸羅及能速引止觀所攝無分別心勝三摩地,故應勤學

  此與密護根門二者,如聖無著引經解釋而正錄取。若能勵力修此二事,則能增長一切善行,非餘能等。正知而行,和密護根門這兩種資糧,如聖者無著菩薩,引經中的解釋所說,如果能勵力的修習這兩種資糧,就能增長一切的善行,這是其他的部分所不能做到的。

  特能清淨尸羅及能速引止觀所攝無分別心勝三摩地,故應勤學。除此之外,它還能遠離一切的罪業,使戒律清淨;更能快速地引發止觀所攝最殊勝的禪定,所以應當精勤地來修學。

 飲食知量者,謂具四法非太減少,若太減少飢虛羸劣,無勢修善,故所食量,應令未到次日食時無飢損惱非太多食,若食太多,令身沈重,如負重擔,息難出入,增長昏睡,無所堪任,故於斷惑全無勢力相宜而食消化而食者,依飲食起,諸舊苦受,悉當斷除,諸新苦受皆不生長非染污心中量食者,謂不起眾罪安樂而住又於飲食愛著對治者,謂依修習飲食過患過患有三,由受用因所生過患者,謂應思惟任何精妙色香味食,為齒所嚼,為涎所濕,猶如嘔吐。由食消化所生過患者,謂思所食至中夜分,或後夜分,消化之後,生血肉等,諸餘一類變成大小便穢不淨,住身下分。此復日日應須除遣,及由依食生多疾病。由求飲食所起過患,此有五種,由為成辦所生過患者,謂為成辦食及食因,遭寒熱苦,多施劬勞,若不成辦憂憾而苦,設若成辦,亦恐劫奪及損失故,發起猛利精勤守護,而受諸苦親友失壞者,謂由此故,雖父子等互相鬥諍不知滿足者,由於飲食愛增長故,諸國王等互相陣戰,領受非一眾多大苦。無自在過失者,諸食他食者,為其主故,與他鬥競,受眾多苦。從惡行生者,謂為飲食,飲食因故,三業造罪,臨命終時,憶念其罪,追悔而死,沒後復當墮諸惡趣。雖乃如是,然亦略有少許勝利,謂由飲食安住其身,若唯為此故,依止飲食,不應道理。故應善思而後受用,謂由身住,我當善修清淨梵行。施者施主,亦為希求殊勝果故。榨皮血肉而行惠施,亦當成辦彼等所願,令得大果。又應憶念集學論說,應當思念饒益施主,及身中蟲,現以財攝,於當來世,當以法攝。又應思惟當辦一切有情義利,而受飲食。親友書亦云:「應知飲食如醫藥,無貪瞋癡而近習,非為憍故非慢故,非壯唯為住其身。」

  飲食知量者,謂具四法。「四種資糧」的第三是「飲食知量」,具有四法,分述如下:

  非太減少,若太減少飢虛羸劣,無勢修善,故所食量,應令未到次日食時無飢損惱。第一法是,不能吃得太少。如果吃得太少,會覺得飢餓、虛弱、疲乏,有無力修善的過失,所以吃的食量,應該到第二天再進食時,這中間不會為飢餓所損惱為標準,才不致影響修行。

  非太多食,若食太多,令身沈重,如負重擔,息難出入,增長昏睡,無所堪任,故於斷惑全無勢力。第二法是,不能吃得太多。如果吃得太多,會覺得身體粗重,像被重物壓迫似的,而且呼吸不調,容易昏睡,因此對於修行,斷煩惱,完全用不上力。

  相宜而食消化而食者,依飲食起,諸舊苦受,悉當斷除,諸新苦受皆不生長。第三法是,吃相宜的食物,以及食物消化了以後再吃。就是吃適合自己的飲食,如依個人的體質,病情等情況來選擇食物。如果前夜的飲食,還沒有消化,就不要再進飲食,否則容易消化不良而生病。依這樣的方法來進飲食,舊的宿疾都會斷除,新的疾病也不會產生。

  非染污心中量食者,謂不起眾罪安樂而住。第四法是,不與煩惱相應而食,中量而食。對於飲食,不生貪著等煩惱,心住正念而食,是這裡所說的非染污心而食。中量而食,是說依前面的三法而食,遠離太少、太多、不相宜、宿食未消復進食等過患。如果能遠離一切煩惱而食,中量而食,就能不起種種過失,安樂而食。

  又於飲食愛著對治者,謂依修習飲食過患。另外,如果對於飲食有貪愛的話,可以藉著思惟,修習飲食過患來加以對治。

  過患有三,由受用因所生過患者,謂應思惟任何精妙色香味食,為齒所嚼,為涎所濕,猶如嘔吐。關於飲食的過患有三:第一種過患,是受用飲食時,所產生的過患。應當思惟,任何上等精妙,色香味俱全的飲食,經過了牙齒的咀嚼,唾液的濕潤,都好像嘔吐出來的食物,一點都不會讓人有想吃的欲望。

  由食消化所生過患者,謂思所食至中夜分,或後夜分,消化之後,生血肉等,諸餘一類變成大小便穢不淨,住身下分。此復日日應須除遣,及由依食生多疾病。第二種過患,是食物經過了消化之後,所產生的過患。應當思惟,所吃的食物,到了中夜,或者後夜,消化了之後,一部份轉化為血液、皮肉等不淨物;剩餘的部分,變成大小便等穢物,從肛門、尿道排出。而且,每天必須如此,如果飲食不能獲得適當的消化,還會產生數百種疾病。

  第一種和第二種過患,是屬於「食厭想」的一部份,為了能讓學人更清楚的了解這個修法,特別把它節錄於後。

  食厭想,是以七種行相,對食物作厭惡的觀察:

  一、以受用而觀察──放進口裡的食物,就像是放在狗盤中的犬食一樣,然後以下面的牙齒作臼用,以上面的牙齒作杵用,用齒杵搗過了以後,再以舌頭去攪拌,混合舌尖上清淡的唾液,和舌中所出的濃唾,這時經過嚼碎、混雜,已經完全失去了色香味的食物,實際上已經到達了最厭惡的狀態,就像從狗的口裡,吐出來的東西一樣。應該以這樣的受用,來觀察對食物的厭惡。

  二、以分泌而觀察──這樣把食物吃進體內以後,再加上膽汁、痰、膿、血這四種分泌物,這些食物就好像混雜了濃厚的樹油、黃綠色的葉汁、腐爛了的酥乳,以及染了色的東西,是非常令人厭惡的。應該以這樣的分泌,來觀察對食物的厭惡。

  三、以儲藏處而觀察──食物混合了這四種分泌進入胃中,如果是十歲的孩子,他吃了十年的食物,儲藏處就好像是十年未清洗的糞桶。如果是吃了二十、三十、四十、五十、六十、七十、八十、九十,乃至吃了一百歲的人,他食物的儲藏處,就好像一百年未清洗的糞桶。必須像這樣的依儲藏處,而觀察食物的可厭。

  四、以未消化而觀察──那些吃下去的食物,儲藏在那樣的地方,在未消化的期間,都是停留在這個極度黑暗、猶如帶著各種臭屍氣味、極端厭惡的處所,把今天、昨天、前天所吃的一切飲食集中在一起,蓋著痰的膜(胃),由身火的熱力燒煮,生起了涎沫氣泡,現起極端可厭的狀態。應該這樣的依未消化,來觀察對食物的厭惡。

  五、以消化而觀察──這些食物,經過了身火的熱力,消化了以後,就像最先放在磨石上磨碎了的黃泥,然後再塞進管子裡一樣,一部分變成了糞,充塞在直腸,一部份變成了尿,充塞在膀胱。應該這樣的依消化後的情況,來觀察對食物的厭惡。

  六、以果而觀察──如果飲食能適當的消化,結果就會產生髮、毛、爪、齒等種種不淨物;假使不能得到適當的消化,便會產生疥癬、癩病、肺癆、咳嗽、痢疾等數百種病。這便是食的結果。應該這樣的依果,來觀察食的可厭。

  七、以排泄而觀察──吞下食物的時候,是由口一門而入,排泄的時候,卻是由九門排出。眼睛排出眼垢,耳朵排出耳垢等。第一天吃得快樂歡喜,第二天是捏著鼻子、歪著臉孔排泄出去。前一天是貪著愛戀的吃下去,第二天卻是憎厭嫌惡的排出來。應該這樣的依排泄,來觀察對食物的厭惡。

  由求飲食所起過患,此有五種,由為成辦所生過患者,謂為成辦食及食因,遭寒熱苦,多施劬勞,若不成辦憂憾而苦,設若成辦,亦恐劫奪及損失故,發起猛利精勤守護,而受諸苦。第三種過患,是由求取飲食,所產生的過患。又分為五種:一是由於成辦所生的過患。為求飲食,遭受寒熱之苦,多方劬勞,如果不能獲得飲食,就為憂愁感歎而苦,若是能夠成辦飲食,又怕遭到劫奪、侵佔、偷竊而有所損失,於是花了很多精神、力氣精勤地守護,所以也苦。

  親友失壞者,謂由此故,雖父子等互相鬥諍。二是親友失壞的過患。為求取飲食,雖是父子親友等,也會互相鬥爭。

  不知滿足者,由於飲食愛增長故,諸國王等互相陣戰,領受非一眾多大苦。三是不知滿足的過患。由於對飲食增長貪愛,不知滿足,各國的國王,於是互相陣戰,侵略他國國土,使人民遭受顛沛流離等多種大苦。

  無自在過失者,諸食他食者,為其主故,與他鬥競,受眾多苦。四是失去個人自由的過患。靠他人飲食的眾生,如佃農、奴隸等,為了爭奪權益,和他的主人,不惜互鬥競爭,或是遭到奴役、鞭撻等種種大苦。

  從惡行生者,謂為飲食,飲食因故,三業造罪,臨命終時,憶念其罪,追悔而死,沒後復當墮諸惡趣。五是惡行叢生的過患。為了謀求飲食的緣故,身口意三業造作許多惡業,臨命終時,憶念這些罪業,不禁追悔惱恨而死,死後又當墮三惡道,受無量的苦。

  雖乃如是,然亦略有少許勝利,謂由飲食安住其身,若唯為此故,依止飲食,不應道理。故應善思而後受用,謂由身住,我當善修清淨梵行。以上說明的都是飲食的過患,然而它也有少許的利益,就是如果能藉由飲食,滋養色身,使得更有精力修習佛法,這樣來依止飲食,就能得到利益。所以應該善於思惟之後,再來受用飲食,由於飲食,讓身體安住,使我能善修清淨的梵行。

  施者施主,亦為希求殊勝果故。榨皮血肉而行惠施,亦當成辦彼等所願,令得大果。對於布施飲食的施主,也有為希求殊勝的布施果報,才把辛勤所獲得的飲食,拿來惠施,所以對於這些眾生,也應當圓滿他們的願望,將布施的功德迴向,希望他們將來都能獲得菩提大果。

  又應憶念集學論說,應當思念饒益施主,及身中蟲,現以財攝,於當來世,當以法攝。另外,是對身中的諸蟲作布施想。應當憶念集學論中所說,不但要想到利益布施的施主,同時對於身中的蟲,也要想到,現在是以飲食來攝受,由此所結下的因緣,將來希望能以佛法來攝受。

  又應思惟當辦一切有情義利,而受飲食。受用飲食的時候,也能夠這樣思惟:我是為了成辦一切有情的義利,才受用這些飲食的。

  親友書亦云:「應知飲食如醫藥,無貪瞋癡而近習,非為憍故非慢故,非壯唯為住其身。」親友書中也說:「應該視飲食如醫藥,是為了滋養這個色身所必須的。所以,在受用飲食的時候,要離一切貪瞋痴的雜染、串習,不以好的飲食故意炫耀,和憍慢於人,也不以肥壯自己的身體為目的,只是為了佛法而保住這個身體,如此來受用飲食。」

 精勤修習悎寤瑜伽,於眠息時如何行者。親友書云:「種性之主於永晝,夜間亦過初後分,眠時亦莫空無果,具足正念於中眠。」此顯永日,及其夜間初後二分,若正修時,若其中間,如所應行。故行坐時,應從五蓋,淨修其心,令不唐捐,如前已說。此與護根正知三中,皆具修時修後二法,此中所說,是修後者。眠睡現行是修後事,故此莫令空無果如何眠者,謂於永日及夜三分,於初分中,修諸善行,過初分已至中分時,應當眠息,諸為睡眠所養大種,由須睡眠而增長故。若能如是長養其身,於諸善品修二精進,極有堪能,極為利益臨睡息時,應出房外,洗足入內,右脅而臥,重疊左足於右足上,猶如獅子而正睡眠,如獅子臥者,猶如一切旁生之中,獅力最大,心高而穩,摧伏於他。如是修習悎寤瑜伽,亦應由其大勢力等,伏他而住,故如獅臥餓鬼諸天,及受欲人,所有臥狀,則不能爾。彼等一切悉具懈怠,精進微劣,少伏他故又有異門,猶如獅子右脇臥者,法爾令身,能不緩散,雖睡沈已,亦不忘念,睡不濃厚,無諸惡夢。若不如是而睡眠者,違前四種,一切過失,悉當生起

  精勤修習悎寤瑜伽,於眠息時如何行者。「四種資糧」的第四是「精勤修習悎寤瑜伽」,就是說明在睡眠時,應該如何來修行。

  親友書云:「種性之主於永晝,夜間亦過初後分,眠時亦莫空無果,具足正念於中眠。」此顯永日,及其夜間初後二分,若正修時,若其中間,如所應行。故行坐時,應從五蓋,淨修其心,令不唐捐,如前已說。親友書中說:「真正具足善根的修行人,除了白天、初夜、後夜這些不應睡眠的時間用功之外,就是在中夜睡眠時,也不空過時日,使修習止觀沒有任何的成果。所以也是具足正念而睡眠。」這段話的意思,是顯示白天,以及夜間的初分和後分,正修時應如何行,未修中間應如何行,以及行、坐時,應該除去五蓋等,好讓時間不白白空過,這些內容,正如同前面所說。

  此與護根正知三中,皆具修時修後二法,此中所說,是修後者。眠睡現行是修後事,故此莫令空無果。悎寤瑜伽,與密護根門、正知而行,這三種資糧,都具有修時,以及修後二法,這裡所說的悎寤瑜茄,是屬於修後的部分。既然睡眠瑜伽,是屬於修後事,就應該精勤來修習,才不會無法獲得止觀的成果。

  如何眠者,謂於永日及夜三分,於初分中,修諸善行,過初分已至中分時,應當眠息,諸為睡眠所養大種,由須睡眠而增長故。若能如是長養其身,於諸善品修二精進,極有堪能,極為利益。應該如何來修睡眠瑜伽?除了白天和夜初分、後分,修習種種的善行之外,過了初夜分,到達中夜分的時候,就應該睡眠休息了,因為睡眠能長養身體的四大種(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種),藉著睡眠的長養身體,使我們的身心,能精進的來修一切的善品,所以利益非常的大。

  臨睡息時,應出房外,洗足入內,右脅而臥,重疊左足於右足上,猶如獅子而正睡眠,如獅子臥者,猶如一切旁生之中,獅力最大,心高而穩,摧伏於他。如是修習悎寤瑜伽,亦應由其大勢力等,伏他而住,故如獅臥。臨睡前,先走出房外,洗淨雙腳再入內,身體往右側躺下,左腳疊放在右腳上,好比獅子躺臥的姿勢來睡眠。為什麼要如獅子臥呢?因為一切百獸之中,以獅子的力量最大,而且心高氣傲,身手穩健,所以能摧伏其他的野獸。我們修習悎寤瑜伽,也是希望有像獅子般的大力量,能摧伏煩惱,安住正念而睡眠,因此才採用獅子臥。

  餓鬼諸天,及受欲人,所有臥狀,則不能爾。彼等一切悉具懈怠,精進微劣,少伏他故。這個臥姿,是其他眾生,如餓鬼、天人以及多欲的人,所無法做到的姿勢,因此這些眾生才多懈怠,無法精進,不能摧伏煩惱(仰臥為天人相,伏臥為畜生相,左臥為貪相,都不是吉祥的臥姿)。

  又有異門,猶如獅子右脇臥者,法爾令身,能不緩散,雖睡沈已,亦不忘念,睡不濃厚,無諸惡夢。若不如是而睡眠者,違前四種,一切過失,悉當生起。又有另外的說法是,如果能夠如獅子般右臥的話,可以使身體不放逸馳散,雖然睡著了,也不會有妄念,不會陷入大昏沈,也不會做惡夢。所以倘若不是這樣來睡眠的話,身體就會馳散,心多妄念,睡得濃厚,而且容易做惡夢,一切的過失,都會生起。

 以何意樂睡眠有四,光明想者,謂應善取光明之相,以其光心而睡眠之,由是睡時心無黑暗念者謂聞思修,諸善法義,所成正念,乃至未入熟睡之際,應令隨逐,由此能令已睡沈時等同未睡,於彼諸法心多隨轉,總之睡時亦能修諸善行正知者謂由如是依止念時,隨起煩惱即能了知,斷除不受起想有三,初者謂一切種,其心不應為睡所蔽,應以精進所攝之心,驚懾而眠,猶如傷鹿,由此睡眠,不甚沈重,不越起時,而能醒覺二者謂作是念,我今應修,佛所開許悎寤瑜伽,為修此故,應大勵力,引發欲樂。由是能依佛所開許獅子臥式眠無增減三者謂應作是思,如我今日勤修悎寤,及諸善法,明日亦應如是勤修,由是,於善欲樂相續,雖忘念中亦能精勤修上上品此食睡行,若能無罪,具義而行,現見能遮眾多無義虛耗壽數故。如聖者無著引經,如所決擇,而為解說。如是唯除正修時中所有不共修法之外,加行正行完結中間諸應行者,從此乃至毘缽舍那,所修一切所緣行相,皆如是行,已釋中間所應行說。

  以何意樂睡眠有四,光明想者,謂應善取光明之相,以其光心而睡眠之,由是睡時心無黑暗。睡眠時,心中的意念應該如何來行?分做四方面來說:一是心作光明想。睡眠時,於心間先觀想一粒如指甲般大小的白色明點,這個明點放光以後,就住在這片光中睡眠,如此睡眠的話,能破除愚痴無明,心無黑暗。

  念者謂聞思修,諸善法義,所成正念,乃至未入熟睡之際,應令隨逐,由此能令已睡沈時等同未睡,於彼諸法心多隨轉,總之睡時亦能修諸善行。二是心住正念當中。將白天所聞思修的善法義理,作為正念,在沒有熟睡以前,心住在這些善法正念當中,然後睡眠。如此睡眠的話,就算是睡著了,也等同未睡一樣,因為心仍繫念在這些善法當中,這樣即使在睡眠時,也能修種種的善行。

  正知者謂由如是依止念時,隨起煩惱即能了知,斷除不受。三是心住在正知當中,如果有正知力的檢查,心在依止正念時,煩惱一起,隨時就能了知,而將它斷除。

  起想有三,初者謂一切種,其心不應為睡所蔽,應以精進所攝之心,驚懾而眠,猶如傷鹿,由此睡眠,不甚沈重,不越起時,而能醒覺。四是起三種想。第一種想,是在任何情況下,心都不應該被睡眠所遮蔽,所以睡時,應該提高警覺,精進地攝心而眠,就好像受傷的鹿,為了害怕獵人的追趕,隨時處在一種警戒狀態,如此驚懾而眠。這樣的話,就不會睡得太沈重,隨時都能醒覺過來,

  二者謂作是念,我今應修,佛所開許悎寤瑜伽,為修此故,應大勵力,引發欲樂。由是能依佛所開許獅子臥式眠無增減。第二種想,是我現在所修的悎寤瑜伽,是佛所教導開示的,應當發起大精進,以好樂之心,來修習這個獅子臥式的睡眠瑜伽,絕對不隨自己的意思,有所增減。

  三者謂應作是思,如我今日勤修悎寤,及諸善法,明日亦應如是勤修,由是,於善欲樂相續,雖忘念中亦能精勤修上上品。第三種想,是思惟今天我勤修悎寤瑜伽,以及種種善法,明天也是同樣精勤的修,這樣日日夜夜,善法的欲樂都能相續,即使有時心生妄念,也能精勤修習上上品。

  此食睡行,若能無罪,具義而行,現見能遮眾多無義虛耗壽數故。如聖者無著引經,如所決擇,而為解說。如是唯除正修時中所有不共修法之外,加行正行完結中間諸應行者,從此乃至毘缽舍那,所修一切所緣行相,皆如是行,已釋中間所應行說。如果飲食和睡眠,能夠按照前面所說來實行的話,就能除去一切的過失,而合乎佛法的義理。這一世也能遮止許多無義的行持,才不致虛度時日、耗費生命。以上所說的內容,和無著菩薩引經中所說的完全相同,除了正修時,屬於不共修法的部分不同之外,其他的加行、正行、完結,以及未修中間該如何行,甚至到最後的毘缽舍那,所修的內容,都是相同的。有關「未修中間該如何行」,現在已經全部解釋完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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