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法無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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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名、造論者、譯者
一切法無我
心法(六識)
心所有法(五遍行)
心所有法(五別境)
心所有法(善十一)
心所有法(根本煩惱)

 

如世尊言。一切法無我

如世尊言者。原為佛說。乃論主推尊法有所自。一切法無我者。謂百法及二無我也。世尊乃說法之主。一切法乃所說之法。而云無我者。則說無所說矣。何也。以佛本無法可說。亦無實法與人。但就眾生所執之情。隨宜而擊破之耳。且一切法者。乃世出世間一切聖凡之法。以凡夫妄執五蘊身心假我為我。外道妄執神我等為我。小乘妄執所取涅槃偏見為我。菩薩妄見有生可度。有佛可求。非我不能。於所證真如。有證有得。亦未忘我。斯則世間凡夫外道。出世三乘。皆是有我執者。故佛總一箇無字破之。曰。一切法無我。謂一切法本來無我。故知一切法者。乃眾生所執之法。非佛說也。以眾生妄執為有。佛但云無之而已。豈有法耶。此一無字。亦不得已而為破執之具耳。又何有實法與人哉。噫。此吾佛說法之標旨。而為萬法之宗本。故論標以示人。意曰。當如世尊言。應知一切諸法無我。學者苟達無我。則於大乘法門思過半矣。

 

如世尊言。一切法無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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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誠如世尊所說:「一切法無我」。這是大乘解脫最主要的見地,也是本論的總綱,所以列於最首。為什麼稱佛為「世尊」呢?這是因為佛是一切情器世間當中最尊貴的,所以稱「世尊」。

  如世尊言者。原為佛說。乃論主推尊法有所自。「如世尊言」這句話的意思,是造論者推崇及尊重法的來源,是佛所說,而不是自己的推論或臆測。

  一切法無我者。謂百法及二無我也。「一切法無我」,是說明「一切法」和「二無我」的內容。什麼又是「一切法」和「二無我」的內容呢?「一切法」,是指本論所說的百法;「二無我」,則是指「人無我」、「法無我」這兩種無我的見地。

  世尊乃說法之主。一切法乃所說之法。而云無我者。則說無所說矣。如果是這樣,佛就是說法的人,一切法就是佛所說的法。既然說「一切法無我」,就應該沒有說法的人、沒有所說的法、也沒有聞法的眾生才對。如今為什麼有說法的人,又有所說的法和聞法的眾生呢?這究竟是何道理?

  何也。以佛本無法可說。亦無實法與人。但就眾生所執之情。隨宜而擊破之耳。若以本體來說,的確沒有說法的佛,也沒有所說的法,更沒有聞法的眾生。但是因為眾生還有執著(從凡夫、外道、到聲聞、緣覺、菩薩,只要還沒有成佛之前,都各有各的執著),對「無我」的體悟也有深淺的差別,所以佛才會隨順機宜,對不同的眾生,演說不同的法,來破他們的執著。因此佛說「一切法無我」的目的,就是要破除眾生的執著。

  且一切法者。乃世出世間一切聖凡之法。那麼,什麼是「一切法」的內容呢?它包含了世間、出世間所有聖者、凡夫所執的法。

  以凡夫妄執五蘊身心假我為我。凡夫是妄執五蘊假合的身心為我。

  外道妄執神我等為我。外道則是妄執神我為我。

  小乘妄執所取涅槃偏見為我。小乘修行人以為有個涅槃可得,所以妄執所取的涅槃為我,以致落於偏空之果。

  菩薩妄見有生可度。有佛可求。非我不能。於所證真如。有證有得。亦未忘我。菩薩則妄見有眾生可度,有佛道可求,因此才會發願上求佛道、下化眾生。如果認為只有「我」菩薩可以度眾生,只有「我」菩薩可以圓成佛道;對於所證的真如、所求取的無上菩提,也以為是有證、有得的話,都還沒有忘我。

  斯則世間凡夫外道。出世三乘。皆是有我執者。故佛總一箇無字破之。曰。一切法無我。由以上所說的可以了知,從世間的凡夫妄執五蘊身心為我;外道妄執神我為我;聲聞、緣覺二乘妄執涅槃為我;到大乘菩薩妄執有真如可證、有菩提可得、有眾生可度,都仍然還有我執。所以佛才會以一個「無」字,來總破一切的執著,因此開演了「一切法無我」的內容。

  謂一切法本來無我。故知一切法者。乃眾生所執之法。非佛說也。一切法本來是無我的,佛又何必說呢?這是因為眾生執著有一切法,佛才要說一切法。可見,這一切法是眾生所執的法,而不是佛所說的法。

  以眾生妄執為有。佛但云無之而已。豈有法耶。只因眾生妄執為「有」,佛才用「無」字來破而已。又那裡有一切法的存在呢?

  此一無字。亦不得已而為破執之具耳。又何有實法與人哉。這個「無」字,也實在是不得已才用的,只能說是破除執著的工具而已。就本體來說,又那裡有實在所說的法與說法的人呢?

  噫。此吾佛說法之標旨。而為萬法之宗本。噫!以上就是佛說:「一切法無我」,最主要的目標和宗旨,也是萬法的根本所在。

  故論標以示人。意曰。當如世尊言。應知一切諸法無我。本論在一開端,就以「一切法無我」為標題來開示學者,用意是希望學者能如佛所說的,去體悟「一切法無我」的道理。

  學者苟達無我。則於大乘法門思過半矣。如果學者真能通達「無我」的深意,那麼,這個大乘的解脫法門,可說就已經成就一半了。

 

何等一切法。云何為無我。

此設疑問。意在欲人了悟。知一切法本自無我也。以問有五種。一、利樂有情問。謂菩薩知一切無我。而眾生不知。為欲利樂。故問於佛。使其了悟革凡成聖也。二、不解問。謂自己於一切事理不明。而問於人也。三、愚癡問。謂愚暗癡迷於事理不分。而問於人也。四、試驗問。謂以己所知問於他人。以驗他知不知也。五、輕觸問。謂我慢無狀。而戲問於人也。此菩薩設此一問。即五問中利樂有情問也。設有二問。先釋初問。


何等一切法。云何為無我。

  問:什麼是「一切法」?為什麼是「無我」的呢?

  這是天親菩薩採用先問後答的方式,來標示本論的宗旨。這種問答式的教育,往往能啟發學者的思考,而達到歸納、創造能力的學習效果。

  此設疑問。意在欲人了悟。知一切法本自無我也天親菩薩這樣問的用意,就是希望學者能夠了悟,「一切法本來無我」的道理。

  以問有五種。有關於發問的方式,在瑜伽師地論當中提到了五種:

  一、利樂有情問。謂菩薩知一切無我。而眾生不知。為欲利樂。故問於佛。使其了悟革凡成聖也。第一種是「利樂有情問」。就是為了利益有情眾生才發問的。譬如說,菩薩已經知道「一切法無我」的道理,但是眾生並不知道。所以為了利樂一切有情眾生,便藉故問於佛,希望眾生聽了佛的開示以後,都能了悟「無我」的道理而超凡入聖。

  二、不解問。謂自己於一切事理不明。而問於人也。第二種是「不解問」。就是真正不了解才發問的。由於自己對於一切的事理不明白,所以才請教他人。

  三、愚癡問。謂愚暗癡迷於事理不分。而問於人也。第三種是「愚癡問」。就是愚癡才發問的。因為自己愚癡暗鈍,對於事理總是迷惑顛倒,所以才要請問他人。

  四、試驗問。謂以己所知問於他人。以驗他知不知也。第四種是「試驗問」。就是為了試驗才發問的。自己明明已經知道答案,還故意去請問他人,為的是要試驗他人知或不知。

  五、輕觸問。謂我慢無狀。而戲問於人也。第五種是「輕觸問」。就是故意觸怒對方才發問的。有時為了調伏貢高我慢、桀傲不馴的眾生,就故意用輕慢的態度,出言無狀地去戲問他人。

  此菩薩設此一問。即五問中利樂有情問也。設有二問。先釋初問。天親菩薩在這裡所設立的問題,是屬於五問中的「利樂有情問」。為了利益有情的緣故,天親菩薩設立了兩個問題:什麼是「一切法」?為什麼是「無我」的呢?這裡先解釋第一個問題:什麼是「一切法」?

 

一切法者。畧有五種。一者心法。二者心所有法。三者色法。四者心不相應行法。五者無為法。

此標數列名以釋疑也。以前問不知何等為一切法。又不知何者為無我。故此答云。通而言之。以眾生情欲無量。其實應機之法亦無量。演為三藏。共有九部。今撮其綱宗。略有五種耳。然此五種。前四乃答有為法。後一乃出世間無為法。且此五法。若但有四。即名凡夫外道。但見後一。即名偏空小乘。若即有為而便見無為。乃即世間而出世間。名為大乘菩薩。


    以下就是回答什麼是「一切法」。

一切法者。畧有五種。一者心法。二者心所有法。三者色法。四者心不相應行法。五者無為法。

  「一切法」的內容,略分為五大類:一、心法;二、心所有法;三、色法;四、心不相應行法;五、無為法。

  此標數列名以釋疑也。這裡先標示出「一切法」的數目與名稱,來解答第一個問題。

  以前問不知何等為一切法。又不知何者為無我。因為前面問到:不知什麼是「一切法」?又不知什麼是「無我」?

  故此答云。通而言之。以眾生情欲無量。其實應機之法亦無量。演為三藏。共有九部。今撮其綱宗。略有五種耳。所以這裡才會先回答什麼是「一切法」的內容。其實,一切法的內容何止五種,由於眾生的情欲無量無邊,因此應機所說法門也無量無邊。正所謂:「佛說一切法,為度一切心;若無一切心,何用一切法。」眾生有八萬四千種煩惱,佛就要說八萬四千個法門來對治。這些法門,或者開演為經律論三藏,或者歸納為九部(九部就是:契經、祇夜、記別、伽陀、本事、本生、緣起、方廣、希法),都只是開合的不同,而本論就是把「一切法」的綱要宗旨,歸納為五大類。

  然此五種。前四乃答有為法。後一乃出世間無為法。在這五大類當中,前面四種是回答「有為法」的部分;後面第五種則是說明「無為法」的部分。

  且此五法。若但有四。即名凡夫外道。如果具有前面四種有為法的,就是凡夫、外道。

  但見後一。即名偏空小乘。若是見到後面第五種無為法的,就是妄執有涅槃可證的偏空小乘。

  若即有為而便見無為。乃即世間而出世間。名為大乘菩薩。倘若能在一切有為法的生滅、無常相上,悟到不生不滅、常住的「無為法」,又能在一切「世間法」上,見到「出世間法」,而於世間、出世間當中出入自在、圓融無礙的,這就是大乘菩薩。

 

首者最勝故。二、與此相應故。三、所現影故。四、分位差別故。五、所顯示故。如是次第。

次釋前列名次第所以也。一、列心法為首者。以三界上下法唯是一心作。一切聖凡染淨因果。依心而立。此為最勝。故列為首。二、與此相應者。乃前心所有法也。然心王本無善惡。不能獨造。必假隨從方有勢力。而從者必叶和於主。方得內外相應。堪成事業。故心家所有之法。乃心使也。與心相應。方能造業。故列其次。三、所現影者。即前色法也。謂此色法。本非外來。乃八識之相分。即自心之影像。八識如鏡。而此色法如鏡中像。以色不自色。因心變現。以八識通為能變。相分為所變。要顯色本唯心。云所現影。故列第三。四、分位差別者。即前心不相應行法也。此雖心家所有。但不與心相應。總前三位妄計法中分位之差別耳。故又次之。此上四位。乃有為法也。造論之意要即此有為便欲顯示無為。以所顯示者本無為故。故終繫之以此。故云如是次第。


首者最勝故。二、與此相應故。三、所現影故。四、分位差別故。五、所顯示故。如是次第。

  本論首先介紹的是心法。第二個介紹的是與心法相應的心所有法。第三個是色法,它是八識所現的影像。第四個是心法、心所有法、色法所分位假立的心不相應行法。第五個是藉有為法而顯示出來的無為法。以上就是本論介紹五法的次第。

  次釋前列名次第所以也。為什麼要按照這樣的次第,來說明五法的內容呢?

  一、列心法為首者。以三界上下法唯是一心作。一切聖凡染淨因果。依心而立。此為最勝。故列為首。首先,將「心法」列為第一位的原因,是因為三界中所有的善惡法,都是一心所作,一切聖者與凡夫、染污和清淨、因緣和果報等千差萬別,也是依心而建立的。所以「心法」是五法當中最殊勝的,故列為首。

  二、與此相應者。乃前心所有法也。然心王本無善惡。不能獨造。必假隨從方有勢力。而從者必叶和於主。方得內外相應。堪成事業。故心家所有之法。乃心使也。與心相應。方能造業。故列其次。第二,是與心相應的「心所有法」。「心法」雖然具有主宰、支配萬法的力量,但是本身卻沒有善、惡的差別,所以無法獨立造業,必須加上其他的力量,從旁協助,才能造作種種善、惡、無記等業。而「心所有法」,就是協助心法造業最主要的勢力。「心所有法」是隨著「心法」而起的,永遠繫屬於心、與心相應,就像臣子永遠追隨在君主身旁一樣,所以將它列在「心法」之後,位居第二。

  三、所現影者。即前色法也。謂此色法。本非外來。乃八識之相分。即自心之影像。八識如鏡。而此色法如鏡中像。以色不自色。因心變現。以八識通為能變。相分為所變。要顯色本唯心。云所現影。故列為三。第三,所現的影像,就是「色法」。這個「色法」並不是外來的,而是八識種子所變現的「相分」。所以等於自心的影像。如同鏡能映物,八識就像一面鏡子,「色法」就是鏡中所顯現的影像。因此「色法」不是本身顯現出來的,而是八識所變現的。八識是「能變」,色法是「所變」。先有能變,才有所變,為了要顯示「色法」是心識所現的影像,所以將它列在第三位。

  四、分位差別者。即前心不相應行法也。此雖心家所有。但不與心相應。總前三位妄計法中分位之差別耳。故又次之。第四,分位差別,就是「心不相應行法」。此法雖然不離「心法」、「心所有法」、「色法」的作用,但卻不與「心法」、「心所有法」、「色法」相應,只是這三法在差別作用上假立的名稱,所以又次於這三法,而列在第四位。

  此上四位。乃有為法也。造論之意要即此有為便欲顯示無為。以所顯示者本無為故。故終繫之以此。故云如是次第。前面四位,是屬於「有為法」,第五位是「無為法」。造論者將「無為法」排在最後,用意是要藉著「有為法」來顯示「無為法」。等到「有為法」所有生滅現象都滅盡了,所顯示出來的就是「無為法」,所以「無為法」被列在最終。這就是五法為什麼要按照這樣的次第排列的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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